close

  北京市交通、環保、交管部門8日召開新聞發佈會,解讀《關於對部分機動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》稱,北京市取消長期進京通行證後,初次辦理的有效期為7天的進京通行證期滿後需要延期的,可辦理一次有效期為5天的延期手續。
 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負責人說,按照《通告》要求,4月11日起,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需要辦理進京通行證的範圍由原來的五環路(含)以內道路擴大至六環路(不含)以內道路,進京通行證有效期為7天。
  在初次辦理有效期7天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屆滿後需要延期的,可以在持有進京證使用5天后的3日內到東城、西城、朝陽、海澱、丰台、石景山、房山、通州、昌平等9個交通支隊,辦理一次為期5天的延期手續,辦理延期手續時只需持舊證並核查處理車輛在京違法行為,交管部門收回舊證後,換髮自進京至第十二日的有效證件。據新華社  (原標題:初次辦理進京證可獲5天延期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h52ohwzl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